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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和仓库安全大检查

2018-11-13

记者8月17日获悉,河南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河南省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对所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仓库开展安全大检查。 

据悉,本次大检查重点检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罐区和仓库,以及周边有学校、医院、养老院、住宅小区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罐区。《通知》要求,各危险化学品罐区管理单位和各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单位要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整改工作;相关企业要加大宣传贯彻《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在罐区附近显要位置设置“十条规定”展板,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细组织,分清职责,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罐区和仓库安全管理水平。

据悉,9月1日到9月20日,河南省政府安委会还将以河南省安全监管局、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消防总队)、河南省政府国资委、河南省质监局为组长单位组成6个督查组,每组配一名化工专家,对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专项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信息统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