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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改商、户车库改仓库 改得小区居民直想哭

2018-05-30

近日,城南路191号水木居小区的李先生反映,3号楼1楼一位业主将房子出租,如今成了一处热水器的仓库兼售后安装服务部,每天运货车辆进出,人员嘈杂,存在扰民问题;而水木居2号楼的杜先生则投诉称,一位业主将1楼一间车库作为仓库用,并将一些具有挥发气味的化学物品和货物,露天堆放在车库门外的地面上,令楼上的住户不敢开窗。

事件1 热水器售后服务点设在住宅楼,扰民没商量

投诉

家住管城区城南路191号水木居小区的业主李先生称,小区3号楼3单元的一楼业主将房子出租出去,租房者将其作为一家热水器的“仓库兼售后安装服务部”。“每天从7点到10点,楼下来来往往都是各种汽车、三轮车或是电动车,六七个安装人员不仅在楼下毫无顾忌地大声吆喝,而且货运车辆也会把仅有的一条通道给堵住。去年就向相关部门反映过,但是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

现场

11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水木居小区,看到3号楼3单元前一片热闹景象:五六名男子聚集在楼道口,两名男子正将电器设备往一旁停放的电动车上放置;一名梳马尾的女子手拿出货单,在楼洞口东侧与一名男子核对信息;另有两名男子在单元门门口走来走去,不时有年轻人进出3单元,碰见楼道口的几人会上前大声打招呼。突然,一阵汽车喇叭声响起,紧接着一名男子高声喊了一个名字,却招来更大声地回应:“叫唤啥呀叫唤!”

“这家是复式结构,地下室和楼上全存放着热水器。为了确定客户会在约定的时间内在家,售后人员会在出发前高声打电话,吆喝的声音真是能传遍整个小区。”业主李先生称,小区不仅每天早上这样热闹,到了下午6点以后,又是这处“仓库兼售后安装服务部”的卸货时间。“有时收回来的旧货就放在地上,被这些人拖拉着,那发出的声音简直分分钟让人崩溃掉。”

前日,记者辗转联系上房主王先生,王先生称自己已不在本小区居住,老邻居曾向他反映过扰民的问题。“我会给租房户说说,让他们在小区规范自己的言行。”

答复

昨日,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斌律师告诉大河报记者,关于邻居住改商、租户噪音扰民的投诉十分普遍。依据《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如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记者向12345郑州市市长热线反映此事,接线员称会将此情况下转给管城区工商部门,尽早为居民解决难题。

事件2 车库门前货物堆积成“仓库”,邻居心慌慌

投诉

水木居2号楼的杜先生投诉称,一位经营五金电器设备等物品的业主,将1楼一间车库改为仓库用,有时会将有挥发气味的化学物品堆放在车库门外,楼上的住户们不敢开窗。

现场

记者来到现场后发现,2号楼2单元西侧一间车库门外,西侧停放着一辆电动车,东侧则堆放着一人多高的木箱、纸箱和各种杂物,堆放的物品超出车库门足有两米有余。另外,记者注意到,有四桶装着不明液体的蓝色塑料桶,也堆放在众多杂物中。

几名2号楼的住户告诉记者,如今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虽对随意堆放物品的业主不满,却苦于无计可施。“车库门前堆的东西不是固定的,这位也只有新进了什么货,就会往这儿堆什么,有时候是挥发类的化学物品,比如油漆一类的东西,气味刺鼻难闻。有时这位业主还会在这里翻新设备,涂上油漆的设备就晾在车库门口。”一位住户称,正因如此,气愤的邻居不知与这位业主吵过多少次架,但终都不了了之。几位业主一致认为,业主对自己产权建筑物内的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但对于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则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私家车库门外的公共通道属于共有部分,不是某一户业主可以独享的资源。一旦发生危险,该如何是好?”

在两位热心业主的带领下,记者来到1号楼1单元,准备找当事业主进行沟通,但敲门却无人应答。

答复

闫斌律师称,“小区常见的是车库私改仓储的投诉,按规划要求,住宅楼下原先设计为车库的,则消防设施也是按车库的需要而建设,并不适用于仓储,车库型仓储存在消防隐患。”闫斌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改变用途后的车库若给周围环境带来改变,如污染、噪声、占道等,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向相应的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